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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节(2 / 3)

主要还是依靠煤炭,北京的家家户户都会准备一堆煤球。赵明月作为家里目前唯一的壮劳力,自然要经常出力的。杨茂林自打买了车,三天两头不着家,他自己家的煤球有时候还是沈旭跃去帮忙打的呢。

一个阳光灿烂空气冰冷的周末,赵明月在沈旭跃父母家帮忙洗被单,沈母的胳膊在下放的时候弄出了风湿病,冬天一碰冷水就钻心的疼,赵明月和沈旭跃就会主动来帮沈母干活,洗大件的东西。

沈旭跃怕冻着媳妇,在煤炉子上烧热水给她用。

沈母抱出棉被,准备晾晒在院子里的竹竿上,她的胳膊酸痛,举不上去,赵明月看着她吃力地往上抬,自己双手是湿的,便喊:“旭跃,快来帮妈。”

沈旭跃赶紧从厨房里跑出来:“妈,我来。”

沈母看见儿子将自己手里的活接过去,笑了笑,说:“柜子里还有两床,你帮我捞出来晒一晒。”

沈旭跃看着被子:“妈,这是新被子,谁要用啊?”

“你哥快回来了,十一月底就回北京了。”沈母笑眯眯的。

沈旭跃惊讶地看着母亲:“我哥要回来了?”

沈母说:“是你爸安排的。”

“那我哥同意了没有?”沈旭跃记得他哥是要准备在地方锻炼几年的。

沈母诧异地看着儿子:“他有什么不同意的?从地方回到北京,多少人想回来都回不来啊。”

沈旭跃直觉有点不妙,这么大的事,起码要征得本人的同意才好说吧,父母该不会来个先斩后奏吧:“那我嫂子呢?”

“她也跟着一起调回来啊,到军区总医院,不过可能要晚点,大概要到元旦了。”沈母说。

“他们自己同意就行,我是很欢迎的。”沈旭跃说,兄弟要是能够在一个城市工作,有点事彼此还有个照应,不怕鞭长莫及,挺好的。

沈启学回来的时候,沈旭跃正好去秦皇岛参加高东方和老秦的婚礼去了,虽然他们并不让他去,说是太麻烦他们了,但是他们双方都是同学,关系又好,怎么能够不去呢。

赵明月也不知道沈启学具体是哪天回来,沈旭跃并不在家,她没事不会主动跑到婆家去,去找毛剑兰玩了,自打结了婚,就一直和沈旭跃腻歪在一起,还没出去见过朋友呢。

毛剑兰在师大附中教书,配了副眼镜,看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。赵明月笑嘻嘻的叫她:“毛老师。”

毛剑兰看着她,揶揄她:“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,终于舍得出门了?”

赵明月闹了个大红脸,伸手去捏毛剑兰的脸:“你这嘴怎么越来越厉害了。”

毛剑兰笑嘻嘻地抓住她的手:“你们家那位呢?”

赵明月说:“去秦皇岛参加二姐的婚礼去了。”

毛剑兰惊愕地说:“她不是没让我们去吗?”

赵明月说:“是没让,他和老秦关系好,二姐又是我同学,觉得不去不好,所以还是请了天假过去了。”

毛剑兰点点头:“其实按理说咱们都该去的,姐妹一场。”

赵明月说:“也没办法,谁叫离得远呢,要是在北京,那是不请也要去的。”

“对啊。难得你有空,我们去逛街吧,叫上春梅,给二姐买点礼物,等她回来了咱们再去送给她。”毛剑兰说。

赵明月点头:“好啊。”

两人一起出了门,在楼下碰上于有清,单身老师不分男女,都住在一栋楼里。赵明月叫住他:“有清!”

于有清抬头看着他俩,不知道怎么就脸红了,赵明月没注意到:“有清,我们要去逛街,你去吗?”

于有清迟疑了一下,毛剑兰说:“你不是说要去买书吗,一起去啊。”

“哦,好。”于有清赶紧答应下来。

赵明月心想,难道他俩之间有什么猫腻,便暗暗留心观察起来。要是于有清和毛剑兰在一起,确实是挺合适的,他俩都是穷苦孩子出身,背景相仿,都吃过苦,肯定会懂得珍惜生活,就是两人的性格都偏内向,这点不是很好。

他们又到人大附中去叫上了李春梅,数人结伴上街,买东西其实是其次,主要还是跟几个朋友见个面,聊聊天,联络下感情。

作为几人中唯一已经结婚的人,赵明月自然要被大家取笑一番的,赵明月知道大家都开善意的玩笑,当然不会当真。

赵明月问李春梅:“三姐,你什么时候结婚啊?”

李春梅犹豫了一下:“我还不知道呢。王兴凯那家伙跟沈旭跃可不是一路人,他天生是个爱玩的,定不下心来,我在想是不是分了算了。”

大家都看着她:“都两三年的感情了,不能说断就断了吧。”

李春梅叹了口气“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所以才一直拖着呢,半死不活的。你们也知道,他天生就是个花花公子,跟我会谈这么久,大概就是没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,花了心力和一些钱,觉得不甘心。但是呢,我跟他说结婚,他又不愿意,顾左右而言他,显然也是不甘心。我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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